发布日期:2025-04-01 浏览次数:154
各社区、各企业:
根据《万江街道技术改造投资奖励暂行办法》(万办〔2024〕14号),现启动2024年度万江街道技术改造投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万江街道内登记注册且在万江街道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在奖励年度企业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奖励:
1.企业被列入信用中国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国红黑名单)”中的“黑榜”名单的;
2.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财经、税务、市场监管、环保、节能、劳动、社保、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不含海关)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单次处罚中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价值金额合计10万元及以上的。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请单位先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1057892864@qq.com,提交的电子档申报书必须是可编辑的word文档,其他佐证材料请原件彩色扫描,按《申报材料要求》序号分类打包,文件命名为企业全称。
(二)电子版材料审核无误后,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签字盖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需编制封面、目录及页码,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
(三)请于2025年4月11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经济发展局发改组办公室(万江街道徐屋街10号行政办事中心1号楼三楼318室)。
三、审批程序
(一)万江街道经济发展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拟定奖励名单和奖励金额报万江街道扶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二)万江街道扶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奖励名单和奖励金额进行审核。
(三)将审核后的奖励名单在万江街道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
(四)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奖励名单,提交街道办事处工作会议和街道党工委会议集体审议。
(五)审议通过后,由万江街道经济发展局向有关企业下达资金拨付通知,办理拨付手续,由街道财政分局按规定将款项拨付到企业账户。
(六)申报项目若成功获得东莞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资助(以下称为“市资助”),资助资金需市财政和街道财政各承担50%。同一项目累计获得的街道技改奖励资金,若少于获得的市资助(街道承担部分),不足部分由街道财政补齐,若多于获得的市资助(街道承担部分),多出部分无需企业归还。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万江街道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奖励申报书;
(二)2024年12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报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导出含水印的PDF文件,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设备购置发票,加盖企业公章;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新能源、智能装备行业说明
智能装备、新能源行业企业是指《广东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统计口径(试行)》中高端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关于印发东莞市“4+5”战略性产业集群统计口径(试行)的通知》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和新能源产业集群所列出的相关行业代码范围内的企业,以及经街道经济发展局认定为智能装备、新能源行业上下游类别的企业。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万江街道技术改造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万办[2024]14号).pdf
东莞市万江街道经济发展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