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正文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求《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3-28 17: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分享微信头条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提升我区科技创新能力,我厅组织对《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6〕114号)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形成的《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xkjtgxc@kjt.gxzf.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科技厅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邮政编码:53002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办法(修订)”字样。联系电话:0771—2613482、2630963。

单位反馈意见的,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我厅;个人反馈意见的,请留下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 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深圳市行一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行一科技
备案号:粤ICP 备20034454 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2065 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 胜商业大厦4G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