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4-03 16:04 【字体: 大中小】
各市州科技局、高校: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4〕42号)精神,指导建设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完善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决定开展2025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主体及条件
1.省内高校主要依托创新创业学院或已设立的众创空间申报;园区主要依托省级以上园区创业孵化载体申报(含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各类孵化基地)。上年度孵化载体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2.有固定的服务场地,场地不低于500平方米,入驻5个(含)以上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并为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提供必需的办公条件、公共场地。
3.有10名以上相对稳定的创业导师团队(包含各高校、孵化载体已有的创业导师),能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技术、管理、法律、财务等专业服务。
4.具备一定的创业服务基础,有比较完善的创业主体准入和退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
5.申报主体及申报法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在科技云已有推荐权的高校可自主申报推荐,其他高校、园区孵化载体通过市州科技局统一推荐。
2.各项目承担单位通过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创新平台计划—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认定”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3.推荐单位在“科技云”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提交纸质推荐函和《推荐申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汇总表》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未提交推荐函的不予受理。推荐单位须对申报单位有关材料严格审核,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4.按照“全省布局,梯次建设”的原则,长沙市科技局推荐不超过20家,株洲、湘潭、衡阳、岳阳科技局各推荐不超过6家,其他市州科技局各推荐不超过2家。
三、申报推荐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3日至4月18日,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推荐函及汇总表须加盖公章,于系统推荐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寄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寄出时间为准)。
四、 咨询联系方式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0731-88988998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0731-88988752
湖南科技云平台操作咨询:0731-84586921、84586761
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2307室,邮编:41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