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5 08:10 来源:产权促进科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广西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成果融合发展工作站的通知》(桂市监函〔2025〕214号)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广西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成果融合发展工作站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区内各高等院校、高新区管委会、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
符合《广西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成果融合发展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设立条件(详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广西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成果融合发展工作站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2)。
(二)科研机构、重点企业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备案表电子件和纸质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电子邮箱:nnzscqcjk@163.com;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304办公室。)
(三)高等院校、高新区管委会以及2024年度广西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化能力提升项目”、“专利转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承担单位的备案材料无须经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可按照附件1的时间要求和材料要求直接提交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四、其他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并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开展申报工作。未尽事宜可咨询工作联系人:邓娴,0771—5715929。
附件:1.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广 西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成果融合发展工作站的通知(桂 市监函〔2025〕214号)
2.广西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成果融合发展工作站备案
表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