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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咨询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通告

发布机构: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25-05-06 00:00

  我区于2020年出台《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咨询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深龙华科创〔2020〕59号)。《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咨询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修订)》(深龙华科创规〔2022〕2号)对政策实施的有效期进行修订,自2022年11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经研究,拟废止《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咨询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修订)》(深龙华科创规〔2022〕2号)。现就该废止事项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龙华区政府在线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栏目直接填写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kjcyfzk@szlhq.gov.cn。

  此次对外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以上时间内反馈意见。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废止《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咨询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废止《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咨询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修订》的说明(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5月6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关于废止《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咨询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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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关于废止《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咨询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修订)》的说明(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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