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深前海规〔2019〕11号),前海管理局积极落实深圳应对疫情“惠企16条”,为企业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提供金融保障,现开展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采取线上受理方式,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4月20日
二、申报主体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第二条中所包括的适用对象。
三、申报流程
(一)受理:企业通过系统网站按流程提交申报材料扫描件(网址:http://qhsk.sz.gov.cn/jrzx)。材料不齐全的,根据通知补交材料扫描件。如需补充材料,请于五个工作日内补全。
(提示:推荐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或者火狐浏览器;正式登录申报系统前,使用快捷键CTRL+SHIFT+DEL清理缓存,选择“时间不限”。)
(二)审查:前海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前海管理局审定。
(三)公示:审定后在前海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拨付资金:前海管理局与企业签订扶持协议,企业提交银行账户确认函、收款收据、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后,正式拨付资金。
四、绿色通道及其他事项
(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支持”:
1.为疫区捐赠抗疫资金、物资的企业;
2.创新与疫情防控紧密结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如发行跨境“战疫债”等;
3.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金融支持的企业。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拟申请绿色通道的情况说明与有关证明材料。
(二)各扶持项目的申报材料详见“申报材料清单”,所有申报材料均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本申报指南由前海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36868873、0755-36667482
附件:1.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2.申报材料清单
3.专项资金申请表
4.企业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