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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关于《成都市商务局2024年度支持商贸企业增量提质措施》第二批项目评审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12 信息来源:成都市商务局 [打印]分享到:

  

按照《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成都市商务局 2024 年度支持商贸企业增量提质措施>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25〕14号)要求,制定《成都市商务局2024年度支持商贸企业增量提质措施》第二批项目评审方案。

一、评审内容
  符合《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成都市商务局 2024 年度支持商贸企业增量提质措施>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25〕14 号)要求,经申报单位申报、区(市)县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初审通过转报的项目。

二、评审依据

(一)《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务局 2024 年度支持商贸企业增量提质措施》的通知》(成商务发〔2024〕98号)

(二)《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成都市商务局 2024 年度支持商贸企业增量提质措施>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25〕14 号)

三、评审要求

(一)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开展评审;
   (二)坚持择优原则,体现竞争性;
   (三)严守保密规定,严格评审纪律。

四、评审组织

(一)市商务局负责《成都市商务局2024年度支持商贸企业增量提质措施》(第二批)项目评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评审环节具体承办处室是法规处。

(二)法规处按要求在评审前一天,在市专项资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0名专家(其中行业专家3名、财务专家7名),组成2个项目评审组并确定各评审组组长,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三)法规处组织评审专家组召开项目评审会,评审专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独立评审,最终形成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由审计监督处负责审计监督。

五、评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5月23日。

(二)地点:市商务局701会议室(蜀锦路68号C座7楼701室)

本方案公示期3天。
   联系人:丰华          联系电话:61883717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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