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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5年申报兵团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2022年复核兵团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公示

发布时间:25年05月12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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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兵团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和2022年兵团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复核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兵团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兵团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兵工信企业〔2020〕38号)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阿拉尔市大学城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师阿拉尔市果业行业联合协会(复核)、新疆金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农发供应链有限公司、新疆前海振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霍尔果斯丝路科创有限公司、五家渠天诚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复核)、五家渠青格达晋升科技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厚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复核)、石河子市创享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复核)、石河子市创新创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御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石河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金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复核)等 14 家公司申报及复核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项目,新疆可克达拉众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五家渠市众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创新创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复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特色果蔬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复核)等4家公司申报及复核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项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注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0日。

举报电话:0991—2896812,电子邮箱:btgxjzxqyc@163.com。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光明大厦12楼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1.2025年申报和2022年复核兵团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公示名单

   2.2025年申报和2022年复核兵团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公示名单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2日

公示_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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