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13 浏览次数:276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23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省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推荐范围、推荐要求的有关单位进行申报,分类填报推荐表、节能降碳技术申报书、高效节能装备申报书,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择优推荐。
二、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推荐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报我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组),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传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23号)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3日
(联系方式:280896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