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05-28 访问量:206 |
洪科字〔2025〕88号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积极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科技创业生态,根据《南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洪科规字〔2024〕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度第一批次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运营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在本市注册并运营时间满12个月。
2.被南昌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单位),不在本次申报对象范围。
3.同一主体不得重复申报市级孵化器和市级众创空间。
4.国家级、省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不得再次申报市级孵化器或市级众创空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市级综合类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市级综合类众创空间备案的单位需对照《管理办法》内容,满足应具备的所有条件。申报专业类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的单位,还应满足《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相应条件。
2.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命名,统一命名为“南昌XX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南昌XX众创空间”。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登录“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后,按照《管理办法》中所列的申报材料及系统提示,上传申报材料,所有附件均需上传PDF格式的文件。
四、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及材料填报。
2.县区推荐。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网上出具推荐意见,不予推荐的应说明原因。同时出具推荐公函及其汇总表(见附件)。
3.受理审核。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对申报材料及县区推荐意见进行网上复核。
五、有关事项
1.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2日9:00至2025年6月30日17:00,过期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备案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确保申报内容及数据真实可靠。
3.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于7月6日前完成网上受理和推荐,7月13日前将推荐函及推荐汇总表(word和签章PDF版)报送至市科技局。
4.咨询电话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行政中心市政府大楼4029室
申报材料咨询电话:
南昌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徐修楠 83884249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南昌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刘稳 86211387
附件:1.2025年南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
2.2025年南昌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
3.2025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推荐申报汇总表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