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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活动事项资助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9〕137号)、《深圳市商务局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活动事项)申请指南》有关规定,经市商务局审核、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现下达2019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活动事项)资助计划,安排资金535.06万元对审核通过的7家单位予以资助(见附件)。

  请有关企业接到通知5日内备齐收款收据及详细开户银行信息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收到资助资金后按照国家相关财务制度和要求办理资金核算。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活动事项)资助计划项目表

  深圳市商务局

2020年4月2日

  相关附件: 附件:2019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活动事项)资助计划项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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