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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南宁高新区2025年推动二季度商贸业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1 11:50来源:科创局

http://gxq.nanning.gov.cn/zwgk/fdzdgknr/jcxxgk/zclwj/t6354738.html

各有关部门:

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南宁高新区2025年推动二季度商贸业稳增长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 理 委 员 会

2025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宁高新区2025年推动二季度商贸业稳增长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做好2025年二季度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稳定企业预期、增强发展活力,全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进南宁高新区二季度商贸业实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制定以下措施。

一、全力释放内需潜力促消费

(一)激励批发业企业深挖潜力

对二季度当季销售额达到30亿元(含)以上,且二季度当季增量达到15亿元(含)以上的批发企业/集团,按二季度当季增量的0.4%给予支持,单个企业/集团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二季度当季销售额达到15亿元(含)-30亿元以下,且二季度当季增量达到15亿元(含)以上的批发企业/集团,按二季度当季增量的0.3%给予支持,单个企业/集团最高不超过80万元。

对二季度当季销售额达到5亿元(含)-15亿元以下,且二季度当季增量达到5亿元(含)以上的批发企业/集团,按二季度当季增量的0.2%给予支持,单个企业/集团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二季度当季销售额5亿元以下,且二季度当季增量达到2亿元(含)以上的批发企业/集团,按二季度当季增量的0.1%给予支持,单个企业/集团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二)支撑零售业企业做大做强

对二季度当季销售额达到5亿元(含)以上,且二季度当季增量达到2亿元(含)以上的零售企业/集团,按二季度当季增量的0.8%给予支持,单个企业/集团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对二季度当季销售额达到3亿元(含)-5亿元以下,且二季度当季增量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零售企业/集团,按二季度当季增量的0.4%给予支持,单个企业/集团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二季度当季销售额达到1亿元(含)-3亿元以下,且二季度当季增量达到0.8亿元(含)以上的零售企业/集团,按二季度当季增量的0.3%给予支持,单个企业/集团最高不超过25万元。

对二季度当季销售额1亿元以下,且二季度当季增量达到0.6亿元(含)以上的零售企业/集团,按二季度当季增量的0.2%给予支持;单个企业/集团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三)推动住宿餐饮企业企稳

对二季度当季营业额增量达100万元(含)以上的住宿企业,及二季度当季营业额增量达400万元(含)以上的餐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四)大力开展促消费活动

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大众参与、共促消费”的原则,联合园区汽车销售企业,开展“周周有车展”“车企进企业”“车企进校园”等系列汽车展销活动。通过南宁市民卡平台向消费者发放购车消费券。消费者向参与活动的汽车企业购买10万元以下、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20万元(含)以上乘用车的,可分别抵用1000元、2000元、3000元消费券,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二、加大企业培育支持力度

(一)鼓励商贸企业升规入库。对2025年第二季度月度新增入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5年第二季度“下转上”新增入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加快提升服务企业质效。深入落实高新区领导联系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加大联系服务和走访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一批商贸业企业在融资、用工等方面的问题。培育发展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具有创新活动的中小企业,壮大商贸业市场主体规模。

三、其他事项

(一)本政策支持对象为在南宁高新区依法经营,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及参加活动的消费者,未发生“一票否决”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情形。

(二)本措施所提到的“当季”为1-6月累计数减去1-3月累计数;提到的“增量”皆为“同比”;提到的“营业额”“销售额”等指标以企业在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的数据为准。

(三)兑现金额以万元为单位计算。

(四)本措施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兑现,由高新区责任部门牵头开展相应条款的政策落实工作。

(五)同一企业如同时符合本政策多个条款,可分别予以支持;如同时符合本政策的条款及高新区其他政策规定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可同时享受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的政策。

(六)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政策解读:《南宁高新区2025年推动二季度商贸业稳增长若干措施》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