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促进福田区科技产业园区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我局组织起草了《福田区科技园区(孵化器)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福田区科技园区(孵化器)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 2019年4月1日前通过来电来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局。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科技创新局产业化推进科收(邮编 5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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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福田区科技园区(孵化器)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福田区科技园区(孵化器)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