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5-07-09 来源:浏阳市科学技术局 字体大小:
http://www.liuyang.gov.cn/lyszf/tzgg/202507/t20250709_11912230.html
各乡镇(街道)、农业科技园:
为做好2025年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奋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长发〔2023〕9号)、《长沙市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长办发〔2023〕14号)和《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申报认定工作指引》等文件,结合我市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认定范围
第一条 本指南所称企业研发中心是以企业为主体,聚焦浏阳市传统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设立的从事研究开发、实验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创新平台。企业研发中心为独立法人的,须在浏阳市注册登记;非独立法人的,其依托企业须在浏阳市注册登记。
第二条 企业研发中心原则上要求具备或部分具备全球化特征:是企业全球研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全球研发项目的关键步骤和大部分过程,人才、仪器设备、资金等研发资源来自全球,研发成果和技术产品在全球推广。
第三条 企业研发中心类别:
(一)扩能升级企业研发中心是在浏企业(含新引进企业)投资新建或扩建的总部研发中心。
(二)外资研发中心是由境外投资者(包括外商投资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在浏投资设立的独立法人、内部独立部门或分公司形式的创新平台。
二、申报条件
企业研发中心基本建成,并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
第四条 申报扩能升级企业研发中心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研发体系,负责人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
(二)加大研发设备投入,扩大研发场地规模,固定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有50人以上全职研发人员;
(三)建设期内新增投资4000万元以上;
(四)建设期限不超过3年。
第五条 申报外资研发中心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明确的研究开发领域和具体的研发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研发体系,全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二)原则上固定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具有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他条件;
(三)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美元;
(四)建设期限不超过3年。
三、申报材料
第六条 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须经推荐单位审查后签章。
(二)申报材料包含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含:营业执照、建设期年度审计报告、研发中心的建设期资金支出明细表及证明材料、管理制度、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成果、荣誉等)、全职研发人员清单及证明资料、研发场所产权或租赁证明、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及证明、前期研究成果证明、承诺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等。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要求,不得聘请第三方机构代写代投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认定资格。
四、申报认定程序
第七条 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报。本次申报采用线下方式,各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报送至浏阳市科学技术局工业科1620办公室。
(二)审查。浏阳市科技局对申报研发中心资料进行要件审核,组织现场实地踏勘。
(三)认定。浏阳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料审核与现场踏勘的企业研发中心进行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企业研发中心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认定。
(四)备案。认定结果报长沙市科技局备案。
五、申报时间
扩能升级企业研发中心、外资研发中心等2类企业研发中心申报资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5日17:00。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经开区企业研发中心的申报认定工作由经开区负责组织。
(二)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3个类型的企业研发中心的申报认定由长沙市科技局负责组织(申报指南详见长沙市科技局官方网站链接http://kjj.changsha.gov.cn/zfxxgk/tzgg_27202/202507/t20250704_11905919.html),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陆长沙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kjj.changsha.gov.cn/),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申报书》(计划类别为“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扫描件。
七、联系方式
浏阳市科学技术局工业科 0731—83636110
附件:
1.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申报书
2.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申报诚信承诺书
浏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7日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