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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谢岗镇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7  浏览次数:41

http://www.dg.gov.cn/dgxgz/gkmlpt/content/4/4407/post_4407835.html#2766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谢岗镇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谢岗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日

  

谢岗镇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暂行办法

  为加大谢岗引进人才扶持力度,助推企业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壮大产业人才队伍,提高辖区内人才整体层次,我镇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地在东莞市谢岗镇范围内的企业,以及上述企业所引进的、通过省或市有关部门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扶持措施

  (一)支持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奖补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专项。对通过省、市有关部门认定为有效申报的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专项,分别给予企业奖补不超过7万元/人、3.5万元/人。对通过省、市有关部门认定为有效申报的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专项,分别给予企业奖补不超过3万元/人、1.5万元/人。

  (二)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购房

  对符合东莞市人才购房政策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其享受购房政策。

  (三)保障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有子女入学需求的,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安排本地学位。

  三、附则

  (一)若符合条件的申报资金大于预算资金的,按照比例折算拨付,每年总拨付金额不超过预算资金。同一申报人可同时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不可重复申领项目奖励。同时通过省级、市级认定的,按最高标准发放。

  (二)本政策所涉及的奖补资金由谢岗镇财政负担,并落实相关资金项目绩效全流程管理事宜。

  (三)受资助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妥善整理、保管财务及成果方面的原始凭证资料,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数据信息及资料。

  (四)本办法由谢岗镇人民政府党建办、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

1.谢府规〔2025〕4号 谢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谢岗镇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2.谢府规〔2025〕4号 谢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谢岗镇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暂行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