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鼓励我市制造业企业发展壮大,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2025〕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企业达产增效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惠州市内登记注册且在惠州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2024年度实现工业增加值年增长超20%(含)、增加值率不低于当年同行业水平且工业总产值首次达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工业企业。 二、奖励标准与方式 采用事后奖励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总产值首次达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三、申报要求 (一)企业提交申报材料要求 1. 2024年度工业企业达产增效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 工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3. 2023年度和2024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2024年年报《财务状况(成本费用)(B103表)》、2023年年报《规模以上工业财务状况(成本费用)(B603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5.奖励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2)。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书脊标注申报单位及项目名称,加盖单位骑缝章。 (二)申报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企业须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粤财扶助)按要求完成注册账号、填写表格、上传材料等,线下提交的申报纸质材料要与网上填报一致,企业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应早于县(区)初审截止时间(8 月 8日)。 (三)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须于8月8日前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粤财扶助)完成项目初审,联合县(区)统计部门对企业提供的统计报表进行复核,出具审核意见,汇总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版)及《2025年惠州市制造业当家(支持工业企业达产增效)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书面文件报送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规划与法规组)。 四、评审说明 1.企业工业总产值依据2024年年报《财务状况(成本费用)(B103表)》核算; 2.企业工业增加值依据2024年年报《财务状况(成本费用)(B103表)》、2023年年报《规模以上工业财务状况(成本费用)(B603表)》核算; 3.当年同行业增加值率水平由市统计局核算。 五、有关事项 (一)企业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企业,将被纳入信用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报市级财政资金项目。 (二)各县(区)要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材料审核工作。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六、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惠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7809405; 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3371199; 惠东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8807122;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6626009; 龙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7785448; 大亚湾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5562313;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3278791。 附件:1.2024年度工业企业达产增效奖励资金申请表; 2.2024年度工业企业达产增效奖励资金申请承诺书(模板); 3.2024年度工业企业达产增效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1日 (联系电话:2895806;平台技术咨询电话:石工,188140037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