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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24  浏览次数:1780

http://gxj.huizhou.gov.cn/gkmlpt/content/5/5572/post_5572700.html#277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26号)的要求,为做好2026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已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

  二、扶持范围及额度 

  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时间、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补助金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入库标准:

  根据省工信厅要求,严格按照以下评审标准择优入库。

  (1)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2)专业化指标: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为正增长。

  (3)创新能力指标:上年度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

  (4)其他:重点支持属于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拥有国家级产业人才的企业、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领域的企业入库。

  四、申报材料

  1.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请书;

  2.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1,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4.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2025年1-6月税务申报表;

  6.2023年、2024年度审计报告;

  7.主导产品说明及佐证材料;

  8.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汇总表(需进行额度汇总,详见附件2附表1);

  9.近期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截至2025年6月);

  10.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贴息付息明细汇总表(表格需银行盖章原件,公章需经公安部门备案核准确认的公章,条形、方形公章一律为无效公章,附件2附表2);

  11.银行贷款的贷款合同(贷款主体需为专精特新企业单一主体,有共同借款人(单位)的贷款合同不予受理;网络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协议即金融机构、业务提供方和企业签订的三方协议等不予受理)、借款借据和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利息回单、利息发票复印件(字迹需清晰且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借款借据、利息回单和利息发票需按照付息明细汇总表的先后顺序逐笔装订)。

  五、申报程序

  (一)截止日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时间:2025年8月11日前由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书面盖章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体系建设科),逾期不予受理。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县(区)工信主管部门申报。县(区)受理截止时间请咨询当地工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附后)

  (二)申报材料:1.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文(含项目汇总表、现场核查表、附件3绩效目标表);2.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档(包括整套资料扫描版和可复制粘贴的二级项目绩效表及表格电子版);3.申报材料需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装订要求请详见附件4)。

  (三)线上填报或审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项目已上线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请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及企业登录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技术支持电话:13660514144)按要求线上填报或审核,项目企业网上填报时间不得晚于正式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时间。

  (四)严格把关。请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等工作,推荐上报文中需对申报对象条件的符合性、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项目入库。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要求,严格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或指南,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企业申报,按规定程序完成项目入库的审核报批,明确入库企业及金额。按照“四挂钩”要求,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二)严格项目管理。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和现场核查后,汇总推荐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体系建设科)。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并对项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三)严格资金使用。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企业融资成本,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

  (四)严禁中介机构代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和申报单位(企业)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同时请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如发现因未尽初审职责而出现申报企业骗补行为,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承诺书

                2.贷款贴息项目附表汇总

                3.绩效目标申报表

                4.申报纸质材料清单、数量及装订要求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4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张瑾昊,电话:2892163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惠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7809425

  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3369763

  惠东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8818236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6626009

  龙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7780431

  大亚湾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5562316

  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3278022)

附件:

1.附件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承诺书.doc

2.附件2.zip

3.附件3:绩效目标申报表(县区填报).xls

4.附件4:申报纸质材料清单、数量及装订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