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经信局 发布日期:2025-08-20 11:57:04 浏览次数:93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根据市经信局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统计局 市税务局《关于落实2025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2025〕W-260号),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列入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二、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三、政策享受时限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5年全年有效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5年内到期,且未在2025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5年内到期,并在2025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四)2025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于每月1日至10日登录高新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线上填报(系统开启时间为每月1日至10日),填报后于每月11日前(逾期则本月不推送)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区经信局,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申报流程及资料要求
第一步 每月1-10日登录高新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线上填报(已填报可直接跳过此步骤);
第二步 从网站上下载打印1份纸质申报表并在首页法定代表人签名处请法人签字或盖法人章,且每页需加盖公司鲜章(提交时务必原件);
第三步 将纸质申报表的PDF扫描件和总公司或非法人分支机构汇总表(附件2)可编辑Word版(勿发送PDF版本,不用交纸质版)各1份发送到邮箱2370496996@qq.com(发送时请备注公司全称);
第四步 发送电子资料后到成都公路口岸811室交纸质申报表(发送电子资料到邮箱后直接交纸质资料,无需等通知);
注: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电话联系。
五、特别说明
(一)对于已在《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可于2025年7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登录高新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填报,并将申报材料(申报表、承诺书)打印、签章,上传平台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二)新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5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登录高新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填报,并将申报材料(申报表、承诺书)打印、签章,上传平台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申报状态显示“已审核”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附件:附件1: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2025〕W-260号)
附件2:2025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汇总表
项目联系人:区经信局工业运行服务科,罗老师,61432753
政策咨询:经开区企服局发展服务部,巫老师,84848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