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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来源:区经信局 发布日期:2025-08-20 11:57:04 浏览次数:93 字体:【  】 【打印】 【关闭

各企业:https://www.longquanyi.gov.cn/lqyqzfmhwz_gb/c123678/2025-08/20/content_ac969531acf64652b9b9dec313213733.shtml

根据市经信局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统计局 市税务局《关于落实2025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2025〕W-260号),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列入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二、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三、政策享受时限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5年全年有效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5年内到期,且未在2025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5年内到期,并在2025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四)2025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于每月1日至10日登录高新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线上填报(系统开启时间为每月1日至10日),填报后于每月11日前(逾期则本月不推送)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区经信局,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申报流程及资料要求

第一步 每月1-10日登录高新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线上填报(已填报可直接跳过此步骤);

第二步 从网站上下载打印1份纸质申报表并在首页法定代表人签名处请法人签字或盖法人章,且每页需加盖公司鲜章(提交时务必原件);

第三步 将纸质申报表的PDF扫描件和总公司或非法人分支机构汇总表(附件2)可编辑Word版(勿发送PDF版本,不用交纸质版)各1份发送到邮箱2370496996@qq.com(发送时请备注公司全称);

第四步 发送电子资料后到成都公路口岸811室交纸质申报表(发送电子资料到邮箱后直接交纸质资料,无需等通知);

注: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电话联系。

五、特别说明

(一)对于已在《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可于2025年7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登录高新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填报,并将申报材料(申报表、承诺书)打印、签章,上传平台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二)新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5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登录高新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填报,并将申报材料(申报表、承诺书)打印、签章,上传平台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申报状态显示“已审核”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附件:附件1: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2025〕W-260号)

    附件2:2025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汇总表

项目联系人:区经信局工业运行服务科,罗老师,61432753

政策咨询:经开区企服局发展服务部,巫老师,84848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