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正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关于开展2021年宝安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1-03-26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规〔2020〕11号)及《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操作规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负责部分)》(深市监宝〔2021〕79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宝安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宝安区知识产权奖励的项目要求详见《2021年宝安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指南》,相关申请表格可登录宝安政府在线网站(www.baoan.gov.cn)下载。

  二、受理时间

  自2021年3月26日起,至2021年4月25日止。

  三、受理部门、申报方式以及审查部门

  (一)受理部门: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或各街道的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及办公时间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方式:直接前往受理部门递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审查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四、联系方式

  窗口受理咨询电话:85908590;

  知识产权奖励业务:许先生,电话:27836811。

  附件:1.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操作规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负责部分)(深市监宝〔2021〕79号)

  2.2021年宝安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指南

  3.2021年宝安区知识产权奖励项目申请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2021年3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操作规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负责部分)(深市监宝〔2021〕79号).docx

 附件2:2021年度宝安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指南.docx

 附件3:2021年度宝安区知识产权奖励申请表.docx

主办单位:深圳市行一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行一科技
备案号:粤ICP 备20034454 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2065 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 胜商业大厦4G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