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11-03
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科技创新委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新增拟合作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7家银行进行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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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