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8-25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接续政策(二)的通知》(深宝府〔2023〕22号)和《关于印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企业稳岗招工奖励发放的操作细则>的通知》(深宝人〔2023〕42号),经市社保局宝安分局等部门反馈上年度产值5亿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的相关数据信息,并经我局核算补贴金额,现将拟发放2023年上半年企业稳岗招工奖励的企业名单和拟补贴金额等信息予以公示(详细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8月25日-8月3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公示的企业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等情形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举报。举办单位请加盖本单位公章;举报人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家庭地址。我局对举报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举报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公示企业的合法权益,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29999580;
办公地址: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549办公室。
附件:拟发放2023年上半年企业稳岗招工奖励的企业名单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8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