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提供日期 : 2023-10-13 15:58 信息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投资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1〕6号)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凡自2018年起在执行“技改倍增政策”及2021年起执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过程中获得过重大项目奖补资助,且申请资助时并未完工的在建工业投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于每年的6月30日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资助项目的自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资助项目的建设目标、投资规模和进度、实施概况与效果、主要经验和相关建议等,直至资助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
为全面跟进未完工项目的建设情况,请各有关项目实施单位于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前提交资助项目的自评价报告和项目投资进度情况表,如果项目已完工,还需提供项目完工审计报告。资料提交方式:纸质版邮寄至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3063办公室,王小姐,88121256、13267188472;盖章扫描件发送至wangql@gxj.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资助项目投资进度情况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