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20 10:3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深圳市关于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前海合作区、南山区、宝安区三方联动,共同全面提升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水平,以更大力度推动跨境电商稳规模、优结构、提品质、强生态,打造跨境电商和直播产业集聚区,起草了《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南山区人民政府 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政策内容更加科学合理,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1月20日前,通过下方留言区或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302室,联系电话:0755-88105300(邮编51805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wangzh2@qh.sz.gov.cn。
感谢社会各界对前海合作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南山区人民政府 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南山区人民政府 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南山区人民政府 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起草说明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
相关附件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南山区人民政府 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南山区人民政府 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docx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南山区人民政府 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