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 来源: 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根据《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管理办法》(深龙人规〔2023〕1号)要求,现对2023年“龙岗工匠工作室”设立名单予以公示(详情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龙岗工匠工作室设立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16室,邮编:518172,联系电话:0755-84828779,邮箱:lgjp28219051@lg.gov.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身份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如设立对象确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设立资格,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附件:2023年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设立名单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