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20
各相关单位、企业、机构、个人:
为做好2023年“深圳工匠活动周”相关技能类荣誉表彰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深圳工匠活动周”罗湖区分会场相关工作的通知》(罗三项办〔2023〕3号)要求,通过打造“技能成才、技能兴业”人才标杆,广泛弘扬工匠精神,全面展现我区新时代技能人才的风采,激励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不断推进技能人才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向区内各相关单位、企业、机构、个人征集“罗湖工匠”“罗湖匠师”“罗湖区产教融合枢纽型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表彰名单。
一、“罗湖工匠”名单相关征集要求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
报名对象及报名要求:罗湖区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员工,并在罗湖区一线技能岗位工作人员,其中从事互联网营销(直播到货)等相关行业人员参评“罗湖工匠(商贸服务类)”,其他如行业可参评“罗湖工匠(普通类)”,相关评分标准参见附件1,每单位报名数量不限;
报名方式:下载填写附件4《“罗湖工匠”报名及自评表》并自评得分,附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lh_rzjnl@szlh.gov.cn;
表彰及奖励方式:入选“罗湖工匠”,荣登《光荣册》,应邀参加2023年“工匠活动周”期间各项表彰活动,按照罗湖区“菁英人才”相关政策进行奖励。
二、“罗湖匠师”名单相关征集要求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
报名对象及报名要求:罗湖区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员工,并在罗湖区一线技能岗位工作或技能培训、管理人员,相关评分标准参见附件2,每单位报名数量不限;
报名方式:下载附件5《“罗湖匠师”报名及自评表》,自评得分,附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lh_rzjnl@szlh.gov.cn;
表彰及奖励方式:入选“罗湖匠师”,荣登《光荣册》,应邀参加2023年“深圳工匠活动周”期间各项表彰活动按照罗湖区“菁英人才”相关政策进行奖励。
三、“罗湖区产教融合枢纽型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名单相关征集要求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
报名对象及报名要求:评选对象为存续三年以上、罗湖区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机构等;
报名方式:下载附件6《“罗湖区产教融合枢纽型技能人才培训载体”报名及自评表》,自评得分,附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lh_rzjnl@szlh.gov.cn;
表彰及奖励方式:入选“罗湖区产教融合枢纽型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荣登《光荣册》,应邀参加2023年“工匠活动周”期间各项表彰活动,按照罗湖区“菁英人才”相关政策进行奖励。
四、其他
1.“罗湖工匠”“罗湖匠师”“罗湖区产教融合枢纽型技能人才培训载体”(优秀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相关荣誉获得者,三年内不重复参评,但有特殊贡献者除外;
2.对于为罗湖做出突出贡献,但不属于表彰范围的人员、单位可授予“荣誉罗湖工匠”“荣誉罗湖匠师”“荣誉罗湖区产教融合枢纽型技能人才培训载体”;
3.“罗湖工匠”“罗湖匠师”“罗湖区产教融合枢纽型技能人才培训载体”按计分标准计分排序,由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罗湖区总工会组织联合评选,经公示后授予、表彰;
4.相关咨询电话:李文军25438393。
附件:1.“罗湖工匠”评选计分标准
2.“罗湖匠师”评选计分标准
3.“罗湖区产教融合枢纽型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评选计分标准
4.“罗湖工匠”报名及自评表
5.“罗湖匠师”报名及自评表
6.“罗湖区产教融合枢纽型技能人才培训载体”报名及自评表
罗湖区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代章)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