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09 17:58
为鼓励金融机构入驻合作区,引导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合作区“一主三辅”产业发展和“百千万工程”,全面推进合作区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支持合作区打造重大产业项目承载地、新引进重大项目目的地和区域高质量发展孵化器、驱动器,现结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在深入调查研讨的基础上,我局起草了《关于支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21〕8号)有关要求,现就《关于支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在页面直接点击提交。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fzgghczj_fzghk@szss.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联系电话0755-22100807(邮编5182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2024年1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关于支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关于支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