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27 14:17
为更好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深化深港金融合作,高水平建设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根据工作需要和前期政策执行情况,前海管理局牵头研究修订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政策内容更加科学合理,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下方留言区或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310室,联系电话:0755-88105345(邮编51805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金融业扶持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qhjr@qh.sz.gov.cn。
感谢社会各界对前海合作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
1.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说明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1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