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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拨付2023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新增资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3  

东城、长安、清溪镇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项目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第三批)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4〕2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新增资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资金900万元(详见附件)拨付给你们。请各项目单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有关规定,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并做好账目处理。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工信局反映。市工信局联系电话:22222527。

        附件:2023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新增资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拨付明细表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2023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新增资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拨付明细表

序号镇街项目类别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资助金额(万元)
1清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明门(中国)幼童用品有限公司高安全儿童汽车座椅工程技术开发及平台建设364.09
2东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动车高安全锂离子电池组开发及平台建设204.81
3长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光学镜头研发及应用创新平台建设331.10
合计: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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