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3 17:43 来源:北海市科学技术局
一县三区科技部门,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办法的通知》(北政办规﹝2020﹞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经自治区科技厅认定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完成单位(以下简称“完成单位”)填写《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申请表》,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效益报告、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立项证明和相关图片等附件材料(购买科技成果进行转化项目的完成单位需另提交成果持有证明、成果交易证明、非关联交易的承诺书)。
(二)完成单位将整套申报纸质材料送至对应的所辖县(区)科技部门或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进行审查推荐,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市科技局下达补助通知,同时在市科技局官网上予以公布。
二、报送时间、地点
完成单位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申请表》及相关纸质版证明材料送至北海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与对外交流科(北海市科技大厦503),并将电子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bhkjjcgk@163.com。
三、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曾诗凝
联系电话:202014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