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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人力资源服务备案转许可事项申报办事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5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规定,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业务由备案制改为许可制,为落实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为落实省人社厅关于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统一标准化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订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事项申报办事指南(详情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同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日常业务已改为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办理;

  二、对于需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原备案的职业中介机构),请尽快按照规定在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如有疑问,请咨询29999581。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