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企业:
根据《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渝北府办发〔2020〕36号),现组织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科技型企业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渝北区行政管理区域(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注册、登记;
(二)2023年获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
(三)完成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年报填报、科技型企业年度数据信息更新。
二、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企业按要求填写渝北区科技奖励(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3月22日前报所属镇街初审(一式两份),各镇街初审后3月29日前报区科技局。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予奖励:近三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存在科研诚信不端行为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非正常经营的。
三、其他事项
(一)高新技术企业登录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fuwu.most.gov.cn)填报相关信息;科技型企业登录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http://www.csti.cn/govwebnew/index.htm)填报相关信息;
(二)各镇街负责通知辖区企业填报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年报、更新科技型企业年度数据,填写科技奖励(补贴)申请表,初审后交区科技局科技服务科。
附件:渝北区科技奖励(补贴)申请表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6日
(联系人:李康;联系电话:6782110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渝北区科技奖励(补贴)申请表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奖励(补贴) 事由 | 请勾选(可多选):□首次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复审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首次完成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入库奖励 | 奖励(补贴)金额 | 请勾选(可多选):□20万元 □10万元□1万元 |
开户行 | 账号 | ||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办理科技型企业入库时是否找中介机构 | 请勾选:是□否□ | 若勾选是,请填写下一行 | |
中介机构名称 | 支付给中介机构的费用 | (万元) | |
企业联系人 (非中介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
镇街意见:公章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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