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24-03-07 14:40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劳动就业服务部
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181号)规定,现对新区2023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2023年大鹏新区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681.81万元,已使用681.297182万元,其中:
1.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费535656.56元;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236647.8元
3.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682557.93元;
4.自主创业人员首次创业补贴190000元;
5.自主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51731.38元;
6.自主创业人员场租补贴23340元;
7.自主创业人员创业带动就业补贴53000元;
8.小微企业社保补贴9600.02元;
9.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8100元;
10.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奖励及社保补贴21003.78元;
11.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岗位和社保补贴831434.35元;
12.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奖励补贴1265000元;
13.用人单位吸纳退役军人一次性就业补贴310000元;
14.对口巴马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补贴24000元;
15.春节返岗交通补助935600元;
16.首次在深就业补贴(单位)1046500元;
17.首次在深就业补贴(个人)249500元;
18.2022年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考核奖励费用55300元;
19.2022年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经济补偿费用84000元
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755-28333026
附件:
1.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费明细表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汇总明细表
3.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汇总明细表
4.自主创业人员首次创业补贴汇总明细表
5.自主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汇总明细表
6.自主创业人员场租补贴汇总明细表
7.自主创业人员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汇总明细表
8.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汇总明细表
9.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汇总明细表
10.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奖励及社保补贴汇总明细表
11.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岗位和社保补贴汇总明细表
12.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奖励补贴汇总明细表
13.用人单位吸纳退役军人一次性就业补贴汇总明细表
14.对口巴马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补贴汇总明细表
15.春节返岗交通补助汇总明细表
16.首次在深就业补贴(单位)汇总明细表
17.首次在深就业补贴(个人)汇总明细表
18.2022年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考核奖励费用明细表
19.2022年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经济补偿费用明细表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4年3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0: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奖励及社保补贴汇总明细表.xls
附件11: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岗位和社保补贴汇总明细表.xlsx
附件12: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奖励补贴汇总明细表.xlsx
附件13:用人单位吸纳退役军人一次性就业补贴汇总明细表.xlsx
附件14:对口巴马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补贴汇总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