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12
一、申报内容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通过道滘镇内银行机构获得贷款的镇内企业,按每年实缴贷款利息给予一定补助。
(一)高企贷款贴息补助。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贷款实 际支付利息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获得贴息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二)“瞪羚企业”贷款贴息补助。对东莞市“瞪羚企业”按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2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获得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三)“百强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后备企业”贷款贴息补助。对“专精特新企业”“百强创新型企业”“上市后备企业”,按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获得贴息最高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
二、申报条件及支持范围
(一)在道滘镇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不包括金融和房地产行业);
(二)必须在道滘镇内银行获得新增贷款;
(三)信用贷款优先审批;
(四)不予资助的范围,参照《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资料
(一)道滘镇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三)贷款合同复印件;
(四)贷款进账单复印件;
(五)付息凭证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3日至5月6日。
五、申报流程
贷款贴息按照“先付后贴”方式实施,即申报企业支付利息后,再按比例补贴。具体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报企业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按要求将申报资料递交至镇内发放贷款的银行。申请资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复印,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
(二)各银行机构核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于申报截止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贴息明细表和申请资料报镇经济发展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镇经济发展局按规定将贷款贴息的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镇经济发展局将拟定补贴名单报镇人民政府审定;公示有异议的,由镇经济发展局会同镇财政分局、镇市场监管分局、镇人社分局、镇生态环境分局、镇税务分局等部门开展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结论;
(四)镇人民政府审定后,按规定将应补贴资金拨给各申报企业。
咨询热线
镇经济发展局:81332455
中国银行(道滘支行):88835526
中国工商银行(道滘支行): 88839146 / 88839939
中国农业银行(道滘支行) :88831471
中国建设银行(道滘支行) :88830939 / 13713177337
东莞银行(道滘支行):88830009/88834358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道滘支行):88838532
广发银行(道滘支行) :88338923 / 88830007
道滘镇经济发展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