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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次道滘镇重点招商园区(低成本空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7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道滘镇重点招商园区(低成本空间)扶持补贴实施办法》(东道府〔2023〕4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第三批次道滘镇重点招商园区(低成本空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条件

  1、具有良好产业承接条件,已建成并达到投入使用的验收标准,其中私人工业厂房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占地面积在10亩(含)以上;镇村工业厂房总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

  2、产业定位清晰,已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四上”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或拥有知识产权总量较多的优先认定;

  3、对于工业园项目,运营管理主体须在我镇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专业管理团队,运营情况良好;

  4、同一工业厂房,既符合东莞市重点招商园区(低成本空间)认定条件,又符合道滘镇重点招商园区(低成本空间)认定条件的,只能选择申报其中一种类型,不得重复认定。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适用于道滘镇内厂房和工业园区。

  三、申报资料

  符合条件申请认定的园区需提交以下资料:

  1、《道滘镇重点招商园区(低成本空间)申报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1);

  2、运营管理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物业土地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报建资料等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4、厂房功能布局、产业规划和招商(入驻)计划;

  5、《工业厂房已落户企业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6、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有关企业按申报要求提交申报资料,所有申报材料须按指南要求(申请表+需要提交的资料)编制目录,形成资料送投促中心,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申报材料务必完整、字迹清晰,盖单位公章后送镇投促中心。

  2、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有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3、如部分材料(音频、视频材料等)无法打印或编制成册的,可单独提供电子版,并在附件清单中备注说明。

  4、申报材料未按要求装订、资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咨询电话:0769-81332525

  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大楼6楼投促中心1室

  附件:1、《道滘镇重点招商园区(低成本空间)申报认定申请表》.doc

             2、《工业厂房已落户企业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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