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24
各村(社区)、外经公司、望实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望牛墩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望府〔2023〕21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望牛墩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受理工作,请各村(社区)、外经公司、望实公司宣传发动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2023年度申请(报),项目属性为2023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项目,具体资助项目范围以《关于印发〈望牛墩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望府〔2023〕21号)内容为准。
二、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个人以我镇地址申请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个人仅限户籍人口或在我镇学校就读的非户籍在校生。
(二)纳税主体地址属我镇行政区域;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8:30至2024年5月24日17:00,以提交纸质申请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一)《望牛墩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此表双面打印在一页纸)
(二)《望牛墩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申请登记表》
(三)相关证明材料,如申请项目获得的证书、通报文件、批复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四)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个人申请可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五)单位须提交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
(一)提交纸质材料至对应的受理部门审核。所有提交的纸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要求用A4纸,一式一份。如申请项目涉及市场监管分局审核的,请先到市场监管分局审核盖章后再交至经济发展局。
(二)提交电子版材料至邮箱403070298@qq.com。附件2《登记表》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六、注意事项
申请单位/个人须对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企业负责人签名、盖公司章后提交,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按相关规定办理,对已领取奖励资金予以追回。
七、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经济发展局:望牛墩镇金牛路1号(望牛墩镇政府3号楼2楼-经济发展局204室),联系人:袁小姐,88557318
(二)市场监管分局:望牛墩镇宝华路六号之一市场监督管理局望牛墩分局,联系人:卫小姐,81313319
附件:
附件3:关于印发《望牛墩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pdf
望牛墩镇经济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