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30 09:43
3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3号),明确将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展到前海合作区全域。为落实该文件精神,我局拟对《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界定服务指引》进行修订。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界定服务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限: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含)内。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下方留言区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316室,联系电话:0755-88105403(邮编51805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wucl@qh.sz.gov.cn 。
感谢社会各界对前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
1.《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界定服务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界定服务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相关附件
《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界定服务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界定服务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