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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业发展科    发布时间:2024-05-09 16:45:43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鼓励我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版)〉的通知》(惠府〔2023〕39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奖励资金申报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惠州市内登记注册且在惠州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制造业)企业,2023年度实现工业增加值年增长超20%(含)、增加值率不低于当年同行业水平且工业总产值首次达1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工业(制造业)企业。  二、奖励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总产值首次达1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三、申报要求  (一)企业提交申报材料要求  1. 2023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 工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3.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 2022年度和2023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5.《2023年12月B204-1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和《2022年年报B103财务状况表》和《2023年B603财务状况表》(注明与报统计部门数据相符,并加盖公章)。  6. 奖励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2)。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  (二)申报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企业须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粤财扶助)(网址:http://https–czbt–czt–gd–gov–cn–s84b7780e4b656.proxy.huizhou.gov.cn/)按要求完成注册账号、填写表格、上传材料等,线下提交的申报纸质材料要与网上填报一致,具体提交申请时间以所属辖县(区)工信部门要求为准。  (三)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须于6月15日前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粤财扶助)(网址:http://https–czbt–czt–gd–gov–cn–s84b7780e4b656.proxy.huizhou.gov.cn/)完成项目初审推荐,并汇总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含附件3)(一式2份,含电子版)报送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科)。  四、有关事项  各县(区)要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材料审核工作。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五、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惠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7809405;  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3371199;  惠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8807122;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6626009;  龙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7785448;  大亚湾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5562313;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3278791。
  附件:1.2023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奖励资金申请表;      2.2023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奖励资金申请承诺书(模板);      3.2023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9日(联系人:严晓燕,2808350;平台技术咨询电话:石工、赖工,2881753)附件1:2023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奖励资金申请表.xls 附件2:2023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奖励资金申请承诺书.docx 附件3:2023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奖励资金申请企业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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