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5-1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根据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4〕161号)的文件精神,请各镇(街)、各符合条件企业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惠阳区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企业须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产生的保险费、利用国内征信机构的资信调查服务开拓海外市场所产生的资信费以及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所产生的利息的企业,以保险费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5月17日前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注册并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二)参保企业应登录: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的企业信用报告(网址:https://xyhz.huizhou.gov.cn)注册认证下载打印企业信用报告。
(三)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需在网上服务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及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依次摆放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4年5月24日前提交至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申请企业须向我局如期、如实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受理申报,不支持补正资料。
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利辉明,电话:3371679)。
附件:
1.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4〕16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