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4 11:38 来源: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海监管分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企业〔2024〕354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海监管分局负责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市金融办负责组织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申报,其他单位配合组织申报工作。
二、请各相关单位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县金融机构于 2024年5月15日前向同级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财政局、金融办和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局提出自治区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申请,并向以上五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和数据光盘各1份。
三、请各相关单位负责对各金融机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各金融机构将经审核修改完善后的纸质申报材料、数据光盘各7份于5月20日上午下班前统一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以便汇总审核上报,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该项资金申报。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小企业
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北海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徐志瑜,2036695;电子邮箱:bhzxqyk@163.com)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