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6 09:2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作者:外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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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境外展会组展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开放发展战略,帮助我区企业抢抓国际市场机遇,我厅拟于2025年组织开展广西“百展千企”拓市场工程,并于近期开展“百展千企”拓市场工程推荐境外展评选工作,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展会举办时间
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参选展会要求
(一)展会举办形式
线下举办,优先选择专业类国际品牌展会和自办展。
(二)展会举办地点
1.“一带一路”市场:东盟10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土耳其、塞尔维亚、匈牙利、南非、埃塞俄比亚、尼日利亚、埃及、巴西、智利、秘鲁等国家。
2.RCEP其他成员市场: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
3.欧美市场: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英国、波兰、捷克等国家。
4.其他市场:印度、墨西哥等国家。
5.香港、澳门市场。
(三)展会条件
1.专业类国际品牌展:组展单位须获得主办方授权,且组展单位在2024年或之前应曾代理该项目并成功组展;承诺2025年参展企业须达到一定规模(20家参展企业或30个标准展会以上)
2.自办展:须达到一定规模,150家参展企业以上或200个展位以上。
3.申请单位须为从事2年以上展览业务的法人机构,我厅每年对境外展览平台进行服务质量和绩效评估,如当年未能达到要求,第二年起连续两年取消组展单位参与比选的资格。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组展、办展单位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2.拟申报展会汇总表(模板附后,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
3.拟申报展会预计向参展企业收取的所有费用及明细。
4.最近一届开展项目的简况和代理组展项目获得授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每个项目简况部分不得超过1页,2025年首次举办的自办展无需提供简况部分,自办展项目无需提供授权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购买社保情况。
6.组展、办展单位经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若无,可不提供)。
7.承诺书。一是承诺所提交材料、所代理或自办项目的真实性;二是承诺对广西企业提供最优价格和优质服务(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二)材料制作要求
上述材料请制成两个扫描PDF件、一个可编辑电子表格,具体如下:
1. 两个扫描PDF:一是材料1、3、4、5、6、7请汇总制作成1个PDF文件,需有目录,其中,材料3、4各项目的排列顺序应与材料2中各项目排列顺序一致;二是材料2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若超过1页,请盖骑缝章。
2.一个可编辑电子表格:即材料2的可编辑电子版。
有意参加评选的组展、办展单位,请于2024年12月30日前按上述材料制作要求提供完整材料,发送至wmc@swt.gxzf.gov.cn。入选2025年广西“百展千企”拓市场工程推荐境外展项目的,我厅将印发正式文件向广西全区企业、地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并在2025年中央外经贸资金中对应支持。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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