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12-23 17:07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制度,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的全面提高,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起草了《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制度,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的全面提高,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起草了《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23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征求意见期内,欢迎社会各界对《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电、来信、邮件等方式反馈。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工
联系电话:0755-84622624
电子邮箱:weixingyu@szpsq.gov.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41号深港花源3栋
邮政编码:518118
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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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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