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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企业境内和挂牌资助类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项目-企业境内和挂牌资助类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助范围:

  符合《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操作规程》-企业境内和挂牌资助类操作规程申请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申请项目:

  企业境内上市和挂牌资助类。

  四、申请材料:

  具体项目申请资料详见附件。

  注: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相关操作规程已发布,请关注龙华政府在线-通知公告(http://www.szlhxq.gov.cn/)、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等平台。

  (二)申报网址: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183.56.159.148:8090。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黄工:15860759627)咨询。

  (三)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

  (四)事项咨询:

  联系人:雷女士,电话:23332882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23332889

  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611室

  特此通知。

  附件:《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操作规程》-企业境内和挂牌资助类操作规程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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