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17
湖南省绿色建筑与钢结构行业协会
关于开展2025年度湖南省工程建设绿色建造行业工法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动我省工程建设绿色建造行业工法的创新发展和广泛应用,积极促进绿色建筑、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技术的研发与落地,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推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依据《湖南省绿色建筑与钢结构行业协会工程建设绿色建造行业工法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湖南省工程建设绿色建造行业工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或参评工法开发依托工程项目在本省的外地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工法由一家建筑企业独立申报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建筑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联合申报的,建筑企业应为第一完成单位,最多2家联合申报,主要完成人不超过7人;主要完成人应按照贡献度顺序先后署名,其中第一完成人应为建筑企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
(二)工法的关键技术达到省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并出具评价报告;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提供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
(三)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已办理竣工验收或交工手续)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技术成熟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四)工法遵循国家、省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省建筑技术发展方向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绿色低碳等要求。
(五)编写内容齐全完整,主要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等11项内容。
(六)工法的关键技术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关键技术及专利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
(七)已超出5年有效期的省级工法(含行业工法)有创新发展且满足上述(一)至(六)点条件的,可重新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资料。
每项工法申报纸质资料提供正本一份,按以下顺序胶装成册(原件不退,请自留底稿):
1.《湖南省工程建设绿色建造行业工法申报表》原件(附件1);
2.工法文本(编写说明详见附件2),文本中不得出现编写单位及编写人的名称及相关信息;
3.企业级工法公布文件及企业级工法内部评价意见复印件;
4.由工程建设或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应用证明原件和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复印件(外省申报企业需至少提供一个湖南省内的工程应用证明);
5.由申报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确认的经济效益证明原件(附有详细的计算过程);
6.反映工法操作要点照片,不少于10张,反映内容不重复;
7.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有效期一年内);
8.专利证书、科技成果、新技术应用等相关奖励或证明复印件(如有);
9.工法关键技术评价的有关资料,包括:关键技术成果评价报告和评价专家专业、职称等身份证明材料(关键技术评价专家团队中与申报工法专业相关的正高级工程师或湖南省绿色建筑与钢结构行业协会专家库专家应不少于5人)。
(二)电子文档材料。
1.上述纸质资料按编号顺序分别扫描成单独的PDF文本,工法文本及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并提供word文档;
2.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不少于10张),鼓励提供5分钟以内的视频资料;
电子文档资料按序列入独立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工法名称”命名并汇总统一用U盘上报。
四、组织评价
采取形式审查、专业组评审、评委会审核等方式,按照“优中选优、总量控制”的原则,对申报的工法按批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湖南省绿色建筑与钢结构行业协会官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公布为“2025年度湖南省工程建设绿色建造行业工法”。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含纸质和电子文档资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汇总后,寄送至湖南省绿色建筑与钢结构行业协会,从发文之日起全年接受申报。
(二)申报企业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于未按通知要求申报或提供材料缺项不全者不予受理。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申报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为鼓励会员单位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本次工程建设绿色建造行业工法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项目涉及的关键技术评价、科技查新、成果评价等费用由单位自理。
联系人:张 洋 19898828042
谷 丹 15084953502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8号和馨佳园2栋301
附件:1.湖南省工程建设绿色建造行业工法申报表
2.工法文本编写说明
3.2025年度湖南省工程建设绿色建造行业工法申报汇总表
湖南省绿色建筑与钢结构行业协会
2025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