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2-20 10:19 字体大小: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长政办函〔2025〕5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沙市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
政策责任清单》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长沙市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责任清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大学生是创新创业的生力军。各单位要站在为党和国家育人才的高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着力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二、强化组织保障。成立长沙市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专班(以下称工作专班),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工作专班主任,市委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市委金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团市委、市科协、市税务局等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派1名同志任工作专班联络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围绕政策要点和责任清单,根据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研究制定本部门相关政策措施、服务活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配合单位要加强衔接配合,共同研究推进,形成全市“一盘棋”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工作局面。工作专班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调度,共同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围绕长沙低成本创业、高品质生活优势,策划开展大学生创业相关活动,广泛报道大学生创业支持政策、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等,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附件:长沙市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责任清单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长沙市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责任清单
序号 | 省级政策措施要点 | 市级落实细化举措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
一、实施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 | |||||
1 | 实施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 对大学生初次创办的企业或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最低补贴标准1万元。 | 出台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文件,组织企业申报和专家评审等工作,筛选出符合政策条件的初创企业并落实补贴。 | 2025年4月底前出台文件;2025年7月底前完成专家评审;2025年12月底前落实资金。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
2 | 对大学生新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吸纳劳动者就业满6个月后,可按吸纳本省劳动者人数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 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执行。 | 持续实施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 |
3 |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发放创业场地房租补贴。 | 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3〕9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初创企业且带动一定规模就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长2年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每月800元、第二年每月600元。 | 持续实施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3 | 实施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发放创业场地房租补贴。 | 落实长沙市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对来长创业的青年人才,按规定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的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 持续实施 | 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按照《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长公通〔2024〕28号)文件规定,青年人才来长投资创业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均可直接落户。 | 持续实施 | 市公安局 | |||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规划(2023—2026年)〉的通知》(长政发〔2023〕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青年人才驿站服务质量、提高入住率,为青年来长提供免费住宿、就业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 持续实施 | 团市委市财政局 | |||
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支持居民购买改善住房的通知》(长住建发〔2024〕32号)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房地产交易相关政策的通知》(长住建发〔2024〕83号)要求,取消各项购房限制,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支持多样化住房需求。 | 持续实施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4 | 实施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 实施鼓励创业专项补贴,对在国家级和省级创业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创业团队给予一定额度的创业启动金。 | 推荐市级各项竞赛获奖项目参加省级、国家级创业竞赛,争取省级创业启动金。 | 适时开展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技局 |
5 | 结合实施“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每年评选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给予经费支持。 | 落实长沙市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实施青年人才“小荷才露尖尖角”计划,每年评选不超过100个“小荷”青年人才创业项目,不超过20个“小荷”青年人才创新项目,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经费支持。 | 持续实施 | 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 | |
6 | 实施大学生创业金融支持政策 |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推广支持大学生创业的专属金融产品。 | 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金融服务,解决大学生创业融资难题。 | 持续实施 | 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 |
落实长沙市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实施“优才贷”金融服务,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个人或创办的企业可申请无抵押、零担保“优才贷”,个人额度最高300万元、企业额度最高2000万元。 | 持续实施 | 市委人才办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 | |||
7 | 实施大学生创业金融支持政策 | 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 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文件和省级工作要求,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 持续实施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
落实长沙市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实施人才创业担保贷款,为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个人自主创业、合伙创业、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贷款额度最高分别为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按规定给予贴息。 | 持续实施 | 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8 | 支持将大学生创办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纳入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园区企业“潇湘财银贷”等风险补偿范围。 | 开展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提速、扩面、放量”工作,推动更多科技型企业享受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政策。 | 持续实施 |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 |
出台长沙市大学生创业保险实施方案,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创始人纳入参保对象,对创业失败的参保人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限和金额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偿。 | 2025年4月前出台方案,后续长期实施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 |||
9 | 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 对毕业年度内持《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按规定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 | 持续实施(税费优惠政策有执行期限的,按国家规定的政策执行期限执行) | 市税务局 |
10 | 对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按规定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 | 持续实施(税费优惠政策有执行期限的,按国家规定的政策执行期限执行) | 市税务局 | |
11 | 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按财政部等国家部委有关规定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 按规定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 | 持续实施(税费优惠政策有执行期限的,按国家规定的政策执行期限执行) | 市税务局 | |
二、设立面向大学生的创业投资基金 | |||||
12 | 设立运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 | 首期基金规模5亿元,存续期10年。重点支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为大学生主导的在湘创业初期项目提供创业启动资金,吸引、支持其在湘创新创业。 | 落实《长沙市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总体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24〕20号)要求,围绕“产业引导、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社会发展和其他”等五大方向,搭建“1+5+N”的长沙市政府投资基金架构,系统性构建长沙市政府投资基金体系,助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 持续实施 | 市财政局 |
鼓励各区县(市)及湖南湘江新区、长沙经开区、望城经开区等园区,结合产业需求和自身优势设立各类创业投资基金。 | 持续实施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各园区管委会 | |||
13 | 建立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机制 | 加强大学生创业项目开发与储备,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与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联动机制,定期推送优质创业项目。建立社会资本共同孵化、接力投资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工作机制和通道。 | 出台长沙市大学生创业项目库管理细则,组建长沙市大学生创业项目库,加强大学生创业项目开发与储备,对在库项目提供培育、跟踪、孵化等服务,并定期推荐对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 | 2025年4月前出台细则,后续长期实施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
支持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早期投资与投智。 | 持续实施 | 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 | |||
三、建设有特色、功能强的创业孵化载体 | |||||
14 | 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标准化建设 | 立足湖南“4×4”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大学生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标准,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园区、企业参与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好、服务质量高、科技含量足、成长空间大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重点支持建设20个左右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 根据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每年动态认定不超过10个长沙市示范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奖补资金。 | 2025年5月底前出台文件,2025年7月底前完成评审认定,后续每年开展。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
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文件要求,认定管理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根据年度运营情况,给予适当补贴。鼓励支持科创孵化载体重点培育大学生科创项目。 | 持续实施 |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 |||
鼓励湖南湘江新区、长沙经开区、望城经开区等园区以及中南大学、湖南农业大学、长沙学院等高校争创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 持续实施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 |||
15 | 增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带动能力 | 推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与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 | 定期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举办投融资路演活动,引导基地同基金建立双向对接机制,鼓励基地推荐优质大学生创业项目。 | 适时开展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6 | 增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带动能力 | 加强各类创业载体之间的交流合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和综合服务功能。 | 优化湖南湘江新区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在大学生创业集聚的国家级园区等分批次建立大学生创业服务专区,编制标准化服务事项清单,为来长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工商代办、政策咨询、项目申报、技术交易、创业辅导、财税代办、投融资等综合性创业服务。 |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专区设立。 | 各国家级园区管委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打造大学生创业服务线上综合平台,发布支持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措施,实现登记注册、创业补贴申报等服务线上办理。汇总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基础信息等内容,在平台创新推出“星城创业地图”。 | 2025年6月30日前建立平台,后续不断完善更新。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团市委 | |||
完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评选机制,引导创业孵化载体与创投机构、人力资源机构、专业咨询机构深度合作,为在孵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知识产权、财税、法务、投融资和资源对接等服务。 | 持续实施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知识产权局 | |||
17 | 增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带动能力 | 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以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面向大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投资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共同探索建立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新模式、新载体。 | 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单位加入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科研设施和仪器,供非关联单位、创新创业团队或个人等用于创新创业活动。 | 持续实施 | 市科技局 |
18 | 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应安排不少于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大学生。 | 完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评选机制,鼓励各类创业孵化载体优先提供场地给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并给予场地租金和管理费用减免。 | 持续实施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 |
四、成立指导大学生创业的导师团 | |||||
19 | 遴选一批高水平的大学生创业导师 | 从相关领域遴选500名左右责任心强、实践经验足、社会形象好的代表组建省级大学生创业导师团,其中遴选30名左右的知名企业家为核心成员。 | 出台长沙市大学生创业导师团管理办法,通过线上线下征集的形式,遴选出以实战经验丰富的企业家、投资机构专家为主要成员的200人左右的导师队伍,并实行动态考核与管理。 | 2025年4月前出台管理办法;2025年5月前征集第一批创业导师,后续每年开展。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 |
通过邀请知名专家授课、深入园区、校区、企业游学、外出交流学习等形式,开展创业导师能力提升活动。 | 持续实施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20 | 完善大学生创业导师指导机制 | 实施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导师培养计划”,评选一批“最美创业导师”。 | 通过指导成果展示、导师风采展示、线上投票等形式开展“最美创业导师”评选活动。 | 2025年12月前评选一次,后续每年开展。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 |
21 | 整合优秀创业导师和培训服务平台资源,打造一批“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 | 引导高校及社会创业孵化载体打造创业指导工作室,并积极推荐争创省级“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 | 适时开展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 | |
22 | 组织创业导师进校园,开展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实践指导等活动。 | 创新导师服务模式,打造创业导师线上直播间,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创业精品课程。 | 适时开展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落实创业导师常态化服务创业孵化载体要求。引导创业导师参与创业赛事、项目遴选、校园宣讲等各类创业指导服务活动。 | 持续实施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 | |||
五、完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 |||||
23 | 优化大学生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 紧盯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趋势,深化多学科交叉融合、专创融合,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协同打造一批精品课程,鼓励高校开设跨专业、跨学科、跨院系的创业课程。 | 指导市属高校落实工作要求。 | 持续实施 |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4 | 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丰富完善培训课程体系。 | 落实《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2号)要求,开展“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等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面向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开展200个以上创业培训班,每年组织不少于6000名大学生参加培训。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不低于1200元/人次的创业培训补贴。 | 持续实施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 |
25 |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 推动高校与湘江科技创新院深度合作,探索逐步建立项目制课程和教学模式,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效。 | 指导市属高校落实工作要求。 | 持续实施 | 市教育局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 |
26 |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 总结推广高校创业教育改革试点经验,鼓励高校结合实际创建卓越工程师学院,开展创业菁英班、实验班、创业微教育等多样化教学。 | 指导市属高校落实工作要求。 | 持续实施 | 市教育局 |
27 | 鼓励高校允许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将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的创业成果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申请毕业证书或学位。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高校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优化休学批准程序。 | 指导市属高校落实工作要求。 | 持续实施 | 市教育局 | |
28 | 加强高校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 | 进一步完善教师职称评聘、离岗创业、课题研究、获奖奖励等制度。 | 落实长沙市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最长6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其取得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等重要依据。 | 持续实施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 |
29 | 强化教师培训、实训和交流,每年遴选一批创业教学名师、创业教学优秀团队,对教学名师参评“芙蓉计划教学名师”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 指导市属高校落实工作要求。 | 持续实施 | 市教育局 | |
30 | 加强高校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 | 探索将教师开发创新创业课程、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创业成果转化落地等纳入教学成果奖评选指标体系。 | 指导市属高校落实工作要求。 | 持续实施 | 市教育局 |
六、选树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 | |||||
31 | 加大大学生创业典型发现培养力度 | 每两年选树一批大学生创业先进典型,并建立跟踪培养机制,形成“评选、奖励、跟踪、扶持”四位一体的服务模式。加大高校“师生共创”先进典型培育和宣传力度。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优秀大学生创业先进典型选树活动。 | 建立大学生创业典型选树机制,每两年选树20名左右长沙大学生创业先进典型,于2025年开展首次长沙市大学生创业先进典型选树活动。 | 2025年7月前出台相关文件;2025年11月前开展相关选树活动。 | 团市委市委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32 | 开展“就创先锋进校园”活动,组织优秀大学生创业者进校园交流互动,讲好新时代大学生在湘创新创业故事。 | 开展“创客星城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创业经验分享、互动交流等系列活动。 | 持续实施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 |
33 | 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机制 | 整合省内现有创业赛事活动,集中资源打造更具实效性、更有影响力的湖南创业竞赛品牌。 | 整合全市现有创业赛事活动资源,由市科技局、团市委牵头,每年举办长沙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吸引全国乃至全球的大学生参赛,对在大赛中获奖并落地长沙的项目,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 2025年12月前举办大赛 | 市科技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七、推出大学生创业竞赛电视节目 | |||||
34 | 打造大学生创业高端节目品牌 | 与国家相关部委联合制作一档当代大学生创业专题节目,在湖南卫视、芒果TV黄金时段播出。 | 积极与省委宣传部、湖南广播影视集团等部门汇报对接,推介优秀创业项目参加全省大学生创业专题节目。 | 持续实施 |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
35 | 深入开展大学生创业主题宣传 | 邀请国内主流媒体和知名网络新媒体,集中省内优势资源,构建大小屏联动、线上线下高密度、大时段、深层次跟进的宣传机制,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浓厚氛围。 | 制作《我的梦想我的城》《在长沙·都实现》等系列青年创业主题宣传视频,推出《请回答·青春长沙》等青年创业类短视频节目、《青朋好友》等青年创客访谈节目,激发创业热情和信心。 | 持续实施 | 市委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团市委 |
集中各渠道优势媒体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示长沙低成本创业、高品质生活的城市形象,吸引聚集大学生来长创业。 | 持续实施 | 市委宣传部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长沙警备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 |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2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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