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4-11 15:48:14 访问次数:277 信息来源: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决策部署,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增强科技创新引领能力,为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提供科技支撑,现组织2025年度惠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类别
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聚焦我市“2+1”现代产业,支持我市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形成一批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实现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自主可控和产业前瞻布局。
专题一、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重点开展高精度数据采集、合成、处理、治理技术;工业制造大模型等垂直领域大模型研发;人工智能芯片设计封测;高可靠型等机器人整机关键技术和核心零部件研发。
专题二、未来网络与通信。重点开展太赫兹通信、轻量化5G网络通信技术;IPv6+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等网络前沿技术;低空智能网联和低空安全监管关键技术;网联汽车高速通信和信息安全等技术。
专题三、新材料。重点支持高端聚烯烃、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功能膜材料、防腐材料、阻燃材料、金属材料、精细化学品等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研发。
专题四、生命健康。重点支持高端医疗器械、高值医用耗材、高效体外诊断技术、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康复辅具与健康监测、创新药物、中医药现代化、前沿生物技术研发。
二、支持强度及方式
本年度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共立10项,单个项目定额资助50万元,采取事前资助方式,签订任务书后全额拨付。
三、申报条件
(一)牵头申报单位须为惠州市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或驻惠国家、省属企事业单位;牵头或参与申报的企业,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或2024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万元(财务审计报告口径)。鼓励牵头申报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对创新联合体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二)申报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和科研管理相关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具有统筹领导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
(四)截止网上申报时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
2.项目负责人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立项;
4.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项目申报科研诚信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二)申报项目应具有技术上的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完成后可产生良好的绩效,经济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的主要研究工作和成果应用及产业化须在我市内实施。
(三)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项目总投入不低于250万元,申报单位各方投入比例应与所获得财政资金比例相适配,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鼓励项目所在县(区)联合资助。
(四)企业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的同一年度原则上仅可申报1项项目,如作为参与单位则不受限制。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通过“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hz)”填写申报书,上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可在系统下载),保存生成带有水印的PDF并签章,与相关附件一并上传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内审核提交。
(二)审核推荐。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在形式上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不予推荐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正式行文(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由申报单位行文直接报送。
六、申报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附件
1.在线填写申报书,并生成带有水印的PDF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4.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如有合作单位,提供合作协议;
6.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二)可选择提供的附件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检测报告、获奖证书、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等。
七、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17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17时。
八、联系方式
规划科:周微,2808974(综合性业务咨询)
高新科:余嘉鹏,2808179(专题一、二)
成果科:马杏玲,2808736(专题三)
社发科:李豫军,2829099(专题四)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