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浏览次数:345 T浏览字号:大中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扶持项目”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符合条件的14个单位给予扶持,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认定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附件名单中各单位请最晚于2025年4月23日(下午6点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资金申领,同时邮寄原件用于拨款,具体详见附件2申领指南。
特此通知。
业务咨询科室:0755-28938003
投诉受理: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755-28948838;传真:0755-2894800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楼620室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4月1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4年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扶持项目公示名单.pdf附件2: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2024年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扶持项目资金的申领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