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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现决定废止《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深龙工信规〔2024〕1号),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21日

相关附件:

附件:关于废止《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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