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9-16 17:51 作者: 浏览次数:1676次 来源:企业处(自治区中小企业局) 【字体: 大 中 小】 分享:
http://gxt.xinjiang.gov.cn/gxt/tzgg/202509/f82ef8b6a40e4b61a82db4e777f0ffe4.shtml
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2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新工信企业〔2025〕24号)要求,经企业申请、逐级推荐、审核认定及公示公告等程序,确定了2025年度新认定和通过复核2022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同意授予乌鲁木齐众荣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214家企业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二、同意继续授予通过复核的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92家企业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其他企业在2022年度认定的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自动失效。
三、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3年,新认定的2025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复核通过的2022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附件:新认定的2025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复核通过的2022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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