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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07  浏览次数:40

https://www.szgm.gov.cn/gmjjfw/gkmlpt/content/12/12479/post_12479934.html#11054

  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提高政策透明度,我局于2025年9月29日起至11月2日期间,将《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共收到2条意见,现公示征求意见结果及采纳情况,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具体意见和采纳情况详见附件。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1.附件:关于《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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