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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认定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2025年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4  浏览次数:615

http://dgstb.dg.gov.cn/gkmlpt/content/4/4480/post_4480140.html#1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管理办法》(东科〔2021〕57号),现认定通过东莞市模塑一体化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93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东莞市肺部疾病免疫调控与防治重点实验室等1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详见附件1)。为规范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管理,认定通过的单位如需牌匾请按照规格要求自行定做(详见附件2)。

  请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不断提高研究开发能力,为我市科技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特此通知。

  附件1: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2025年第二批)认定名单.xls

               2.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牌匾定做样式.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23日         

(联系人: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 叶婉雯;联系电话:2283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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